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,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.5亿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(含)。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%,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。资金来源: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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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日报网讯 1月7日晚间融资融券杠杆交易,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,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等多项议案。